【48812】用电加价!河南公示一水泥粉磨站企业能耗超支状况
日期: 2024-04-28 21:36:16 |作者: 工程案例

  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站企业)2020年度可比水泥归纳电耗为48.22kW·h/t(企业能耗核对自查报告中可比水泥归纳电耗为43.54kW·h/t),超越《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价格〔2016〕75号)相关规定,应对其2020年度用电量进行加价。

  河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河南省工业节能督查成果的公示显现,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站企业)2020年度可比水泥归纳电耗为48.22kW·h/t(企业能耗核对自查报告中可比水泥归纳电耗为43.54kW·h/t),超越《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价格〔2016〕75号)相关规定,应对其2020年度用电量进行加价。概况如下:

  依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展开2021年工业节能督查作业的告诉》(工信部节函〔2021〕80号)要求,我厅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搜集承受督查企业,共确认238家企业承受工业节能督查(含要点职业能耗专项督查85家、阶梯电价履行方针专项督查116家、数据中心7家、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履行状况专项督查30家)并上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督查使命的告诉》(工信厅节函〔2021〕171号)印发后,我厅及时商请省展开变革委,由省节能和动力中心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职业进行现场督查。督查成果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站企业)2020年度可比水泥归纳电耗为48.22kW·h/t(企业能耗核对自查报告中可比水泥归纳电耗为43.54kW·h/t),超越《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价格〔2016〕75号)相关规定,应对其2020年度用电量进行加价。

  为保证我省履行阶梯电价方针的公正、公正性,现将有关状况予以公示。如有贰言,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状况。